一、剔旧工作实施
1、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,有组织进行。
2、准备剔旧的书刊先由采编部和流通部工作人员选定剔除范围,征求有关人员意见,意见一致后,报馆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。
3、妥善保存下架具有收藏价值的文献资料。
4、剔旧工作要结合本馆实际进行,并做好总结工作。
二、剔旧图书范围
1、剔除复本过大、破损严重、内容滞后、知识失效的文献。
2、内容陈旧已无参考价值的书刊。
3、长期以来流通率很低无收藏价值的书刊。
4、内容不健康停止流通的书刊。
5、严重虫蛀,并对藏书构成威胁的图书。
三、图书剔旧方法
1、剔旧分为剔除、注销、丢失和存入旧书库四种形式。
2、剔除:读者丢失的图书理赔处理后,图书数据自动将丢失图书的馆藏状态记录为“剔丢”。
3、注销:图书严重缺页、破损、虫蛀,不能通过修补、复印等手段投入流通的图书,作注销处理,加盖“注销”章,馆藏状态记为“剔丢”。
4、丢失:被盗取的图书;借阅不还的图书,馆藏状态记为“剔丢”。
5、剔入旧书库:符合剔旧原则和剔旧范围的图书,从书库下架后,由岗位人员修改数据,入藏旧书库。
四、剔旧图书处理
采取报废、赠送等相关方式进行处理。
四会市图书馆
二0一四年三月
本馆地址:四会市行政中心广场北路 城区分馆地址:中山公园内
图书馆的服务热线:(总服务台)0758-3333098、3392928/3321999 城区分馆:0758-3322177
总访问量:123,今天访问量:123
粤ICP备12005290号-1 公安备案号44128402000019